108學年度第一學期境外生獎助學金申請
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2019年9月27日止

應備文件:(1)歷年成績單(須由教務處申請之正式成績單並列出班排名及系排名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(2)清寒證明(申請清寒境外生助學金者需檢附)

 申請網址:請至校務系統5.2.6申請

名稱

年度名額

補助金額

執行內容

優秀境外生獎學金

25名

新生:80,000元(僅入學第一學期)

排名1-3:20,000元

排名4-5:10,000元

舊生:52,000元(上下學期各10名)

排名1-3: 5,000元

排名4-5: 3,000元

排名6-10:1,000元

(一)新生或轉學生

憑最高學歷成績證明或原就讀大專校院之學業成績提出申請,所有申請學生成績做排序取前5名依序發給。

(二)在校生

就讀大學部或研究所至少須滿一學期,憑前一學期成績單學業成績總平均80分(含)以上,操行成績 85 分(含)以上者得提出申請,所有申請學生成績做排序取前10名依序發給。

清寒境外生助學金

14名

清寒住宿每學期7名:9,500元

(一)清寒住宿:

當學期住宿生,具有清寒證明者得申請校內住宿補助9,500,本校得依照審查結果公布獲獎名單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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