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

111年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獎學金

 

說明:

一、 為鼓勵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順利完成學業,本會每年獎助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僑生。

二、符合資格之學生,請於民國111年2月28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。

三、為加強防疫,本年度不辦理頒獎典禮。

四、檢附實施要點、申請公告、在臺泰、緬僑生現況調查表、申請表及問卷等資料各1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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