說明:
一、 為鼓勵在臺泰北及緬甸僑生順利完成學業,本會每年獎助泰北及緬甸地區來臺就讀大專院校之在學僑生。
二、符合資格之學生,請於民國111年2月28日前向學校提出申請。
三、為加強防疫,本年度不辦理頒獎典禮。
四、檢附實施要點、申請公告、在臺泰、緬僑生現況調查表、申請表及問卷等資料各1份。